燃气管道警示标识生产厂家,燃气管道线路标识
发布时间:2018-06-15 作者:新澳门论坛 来源:新澳门论坛 点击:
为了规范燃气管道设施标识的设置,保护燃气管道及设施,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,结和燃气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。
燃气管道警示标识分类
1、标志桩:表示埋地管道属性及走向的设施。
2、转角桩:表示埋地管道转角位置及走向的设施。
3、警示牌:设置在易发生或已多次发生危及管道安全行为的区域,内容包含单位名称、警示用语、联系电话等。
4、管道路面标识:设置在路表面用于表明地下管道位置的标识。
5、穿跨越管道标识:在埋地燃气管道与公路、铁路、河流、地下构筑物的交叉点两侧须设置警示标识。
燃气管道线路标识设置规范
(一)标志桩
1、标志桩:标志桩宜采用塑料或其他非金属符合材料。
2、标志桩设置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:
2.1标志桩应安装在管道的正上方,当标志桩用作转角桩时,应安装在转角段中点的正上方。当管道正上方没有安装条件时,可设置在相对距离较近的路边绿化带内,并在标志桩上标明管桩示意图。
2.2全封闭禁入道路不得设置标志桩。
2.3标志桩的安装间距宜为100m,设置位置为管道转弯处、三通、四通处、管道末端等。地面平坦、视碍少、管道路由顺直的情况,标志桩的安装间距可大于100m。特殊地段,事故多发地段可以缩短安装间距。
2.4标志桩的正面应包含警示用语并面向道路。
3、标志桩的形状应符合下列规定:
3.1高压和超高压管道标志桩应为立方体,由桩和桩帽组成。
3.2其他压力级制管道标志桩应为三角形柱体。
4、标志桩的尺寸可按以下规定选取。
4.1立方体标志桩的尺寸为150mm×150mm×1000mm。
4.2等边三角形柱体标志桩的尺寸为b×h:150mm×1000mm。
5、标志桩的内容必须包含管道权属单位名称、警示用语、联系电话。
6、标志桩的内容可包括标志桩编号、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编号、管道区域名称、企业标识等。
7、标志桩的颜色应符合下列规定:
7.1 标志桩的基色应为白色。标志桩上的文字和数字应为红色。
7.2标志桩的顶部应为橙黄色(Y100M70),高度为50mm。
7.3橙黄色的下端应有20mm高度的反光带。
7.4当标志桩用作转角桩时,应在标志桩顶部用箭头示意。箭头的颜色应为绿色。
8、标志桩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8.1标志桩基础应浇筑混凝土固定,确保安装稳固。
8.2标志桩应垂直安装。
(二)警示牌
1、警示牌宜采用非金属复合材料。
2 、警示牌宜设置在以下地点:
2.1易发生或已多次发生危及管道安全行为的区域。
2.2管道靠近工业建筑、堆场等需要加强管道安全保护的地方。
3、警示牌应设置在面向道路,便于观察,距管道中心线1.5米处。如果设置位置在道路车行道、人行道上,可设置在相对距离较近的路边绿化带内。
4、警示牌的基色应为白色,文字和数字应为红色。
5、警示牌中的标志应按照禁止、限制、指令、警告、提示的顺序,先左后右,先上后下的排列。
6、警示牌的内容可包括警示锚地、开挖标志、警示用语、管道权属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。
7、警示牌基础应浇筑混凝土固定,确保安装稳固 。
(三)管道路面标识
1、车行道或人行道地下燃气管道沿线可设置路面标识,路面标识宜采用不锈钢等坚固耐磨材质。矩形路面标识尺寸为120mm*120mm*30mm,或者250mm*250mm*30mm,圆形路面标识尺寸为直径100mm。
2、路面标识应设置在燃气管道的正上方,能正确、明显的指示管道的走向和地下设施。设置位置为管道转弯处,三通、四通处、管道末端等,直线管段路面标识的设置间隔不宜大于200m。
3、路面上已有能标明燃气管道位置的阀门井、凝水缸等部件,可将该部件视为路面标识。
4、路面标识的内容必须包含燃气管道、请勿开挖、严禁遮挡、联系电话等警示语。
5、路面标识埋入后应与路面平齐。
(四)穿跨越管道标识
1、燃气管道穿跨越公路、铁路、河流时,在埋地管道与公路、铁路、河流、地下构筑物的交叉点两侧须设置警示标识。穿越河流时,宜在河流的两侧醒目处设置警示牌。
2、穿跨越管道标识可包括警示牌、警示桩、路面标识等。
燃气管道线路标识的维护管理
1、警示标识应分类编号并登记入档。
2、新建管道及设施标识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施工、验收并交付使用。
3、已建管道、设施及环境发生变化时,应及时增减或变更标识。
4、警示标识权属单位应按管道巡检周期同步巡查,保证标识完好。标识丢失、损坏时,应及时处置。
5、标识内容应清晰醒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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